新银保监复〔2023〕33号
(相关资料图)
中国银行新疆分行:
《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关于金建华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新中银报〔2022〕1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金建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在收到监管部门发出任职资格核准文件的三个月内,向监管部门报告你分行对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的任职决定及履职情况,否则该任职资格失效。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新疆银保监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