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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推动“两法衔接”工作高质量开展

发布时间:2023-06-02 17:35:23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资料图)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惠晓锋)近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非法行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兴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作出有罪判决。该案系兴庆区检察院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日常监督巡查案件时发现,通过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成功办理的案件。

涉案人员王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银川市兴庆区一出租房内擅自从事诊疗活动。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24日王某某两次因非法行医被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罚款五十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7日,王某某再次从事诊疗活动时被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健康局现场查获。

案件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兴庆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及时向第三检察部移送线索,形成部门合力,一致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其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今年3月20日,兴庆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王某某起诉至兴庆区法院,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月28日,兴庆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认罪悔罪。经过庭审,法院支持了检察院的所有诉讼请求,以王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责令其支付相关处置费用、立即停止侵害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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